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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英国喜剧电影《胖男孩快跑》中,丹尼斯在婚礼当天因恐惧责任抛弃怀孕女友比莉。五年后,他仍爱着比莉,但对方已与成功会计师威特交往。潦倒的丹尼斯为赢回芳心,决定报名马拉松,试图在赛场上击败威特并找回人生。
豆瓣7.1分,4.3万人评价,这个分数很诚实——它属于“看了不亏,但别太认真”的范畴。作为大卫·休默的导演处女作,这片子把英式喜剧的那点小聪明全浪费在了套路上。西蒙·佩吉的表演是唯一亮点。他演活了那个又胖又怂的丹尼斯,满脸的“我知道自己很蠢但我就是要试试”的傻气,让人讨厌不起来。但也就仅此而已。剧本像是从《真爱至上》和《失恋自作业》的废纸篓里捡出来的——逃避责任、马拉松逆袭、前女友新男友是完美人设,每一个转折都精准落在预料之中。最让我想吐槽的是马拉松戏。说好的“胖男孩跑”,结果全程没拍出任何笨拙感,镜头切换干净利落,西蒙·佩吉跑起来甚至有点轻盈,完全违背角色设定。导演大概忘了,观众想看的是他气喘吁吁、摔倒爬起的狼狈,而不是一个运动员级别的“励志”。专业影评人说得对:“套路化痕迹明显,笑点松散且节奏偏缓”。确实,全片笑点基本靠配角插科打诨(比如那个印度邻居),主角的喜剧张力被削弱了。而威特这个反派太过扁平,除了跑步快和事业成功,没有任何层次,导致冲突就像纸糊的。但话说回来,我居然看完了。还觉得挺轻松。这片子就像一杯温吞的奶茶——不算好喝,但也不难喝,刷剧时当背景音刚好。西蒙·佩吉的自然演绎把小人物的笨拙与真诚传递到位,让观众愿意相信这个励志童话。大卫·休默想拍一部“普通人也能逆袭”的鸡汤,只是火候差了点。如果你只想放松,别带脑子看,这片子合格。但别忘了,真正的马拉松赢家,从来不是那些临时抱佛脚的胖子。